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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管已经多次加速,等到他们到了白水镇时,天也已经擦黑了,薛雯和瑞金瑞银对了个眼色,再次命人停下整修。

这次她取出数量可观的财帛来,又与白天那个据说受过她恩惠的侍卫谈判起来。

这回应该是说通了,那姓吴的侍卫跟谁也没打招呼,默默牵了自己的马,低调往京城方向去了。

其余侍卫果然并未起疑心,互相使着眼色,暗叹那姓吴的倒霉······

别人如何不提,且说吴大力跑到了一处偏僻的水潭旁边,翻身下马,从怀中掏出一把小刀来,细细刮掉了一脸的络腮胡子。

胡子一把把掉落,吴大力终于现出了真容,除了鼻梁上有一处稍又些显眼的陈年伤疤外,竟是极为俊秀的长相!

剑眉星目鼻梁高挺,下巴小而尖,其人而今年已二十,瞧着却好似方十四五的少年。

一桩桩皆有缘故——他十四岁参军,因这幅长相吃了不少亏,不仅长官旁人多有轻视,还曾经有喜好独特的士兵试图侮辱他···幸亏好兄弟吴细狗及时出手救了他,大力脱身后,一时愤怒杀了那个小把总,这便惹下了祸端。

幸得当时只是千户的王选因同情他的遭遇,替他几番从中周旋,这才保下他一条命,从此便留起了胡子,遮挡住面容——后来沈尧留胡子的招数,就是跟他学来的妙招。

可是,他毕竟杀了个小长官,那人也有亲信,时不时找吴大力的麻烦,王选送佛送到西,就干脆举荐他做了探子,常年负责扮作普通老乡,平素将自家酿的美酒卖给七十二寨的人,以之为谋生,而借此打探消息。

他久不在军营,那些人找不到人,慢慢也就消停了。

可是吴大力到底是当了很多年的暗探,小心惯了,所以他习惯性地遮挡面容,习惯性地弓腰缩背不与人群过多接触,也习惯性地说着一口土气的方言。

别说旁人了,就连他自己,也很多年没有见过自己的真面目了。

如今既然是办要紧的差事,少不得卸去伪装。

因“吴大力”这个人的特征十分明显:络腮胡、微微驼背、满嘴土话,所以,往往反而让人会忽略他其他的地方,想起这个人是面目模糊,只有那么几个显而易见的特点,所以他才敢对二公主夸口,说自己有把握不被人认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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