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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他这么躺着,视线被遮住大半,根本不知道孟新辞到底在干嘛。

他觉得无力极了,心底里生出无穷无尽的绝望。

这世间除却生死无大事,没有谁能避开生或者死,更没有谁能真正的无畏死亡。

万均修觉得自己就是个俗人,就是这世间典型的小市民嘴脸。

他喜欢钱,觉着这钱怎么都赚不够,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除了真的病得爬不起来的那天和春节外,他舍不得休息。

他有些时候还喜欢贪小便宜,总是要等菜市场都快收摊了才去买菜,超市里临期货架他也常去光临,反正就是洗发水,洗衣粉之类的东西,就算超出使用期限几天也没关系。

他的温柔要看对象,在他心里,不是所有的温柔都是发自内心的。

对陌生人的温柔其实算是一种示弱。俗话说得好,伸手不打笑脸人,他笑得好看点,说话谦卑些,别人再一看他是个手都不好使的残疾人,自然就不会为难他。

只有对孟新辞,他的温柔才是真的温柔,温柔到可以摒弃他爱财如命,便宜占尽的坏习惯。

他觉得他这样的一个俗人,怎么配得到一个少年多年如一日的赤诚相待。

正是因为孟新辞,他才更想活得久一些。

以前想活得久,是想看着孟新辞成家立业。现在想活得久一些,是想多一些时间陪着孟新辞,两个人不要什么大富大贵,只过几年平平淡淡的小日子。

年龄是无法跨越的鸿沟,身体也同样。

在这一刻,万均修突然很舍不得孟新辞离开他。他从未阻拦过孟新辞去追求更好的,但却在这一刻想要孟新辞就停留在他身边,哪里都不要去。

万均修慢慢抬高手臂,一直触碰到孟新辞,他低软地和孟新辞说:“别走行么?陪我再呆一会,就一会行吗?”

这种理由鞥新辞没法拒绝,也不想拒绝,他本想托着万均修的身体将他扶坐起来抱一抱他,又担心万均修才痉挛过,这么贸然地把他抱起来会弄得他不舒服。

只能又躺回去,将万均修揽进自己怀里。

他吸了吸鼻子,脸上挤出来一个笑说:“怎么了?真的那么害怕啊?没事儿啊,别怕啊,我肯定陪着你呢,你才三十来岁,怎么怕得跟个小老头一样?”

被揽在怀里的时候,万均修的手臂被整个都蜷在他的胸口,这会一双瘫软的手不需要努力,只要轻轻往上抬一点就能触摸到孟新辞的脸。

他伸出手在孟新辞的脸上来回摸着,从眉骨到鼻梁,在到脸颊和下巴。

此刻,万均修觉得自己被爱意裹挟着,却不知道要怎么面对着浓厚的爱意。

如果,如果他和孟新辞一般大,或者是他的身体没有残疾到这个地步,他都会勇敢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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