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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连万均修作为穷狗的那些年,都收到过好几张请柬呢。

孟新辞被这几个浅浅的吻亲得晕头转向,本来也就不生气只是闹着玩而已,现在更是笑得嘴角都咧到耳后去了。

“你再亲两下,我可能真的就没办法出门了……”他也回应着万均修,声音已经变的低沉,还略带着一点喘息。

万均修伸出虎口捏了一把孟新辞的鼻子,骂他整天脑子里想什么呢,护工小李还在厨房做吃的,一会环湖路那么堵,是不是要去喝人家洗碗水。

孟新辞把万均修抱起来放到轮椅上坐正,又嘟着嘴咬了咬了一口万均修,说晚上回来再收拾他,这才转身走进房间准备换衣服。

孟新辞在衣柜里找半天,他衣服大多都深色的,一时还找不到什么适合做客的衣服。

今天是陈敬的小孩满月酒,孟新辞刚接到请柬的时候都惊呆了,这小子高中的时候像没开窍,结果竟然是他们这群人里最快儿女双全的。

孟新辞皱着眉看了衣柜好久,怎么都找不到一件合适的衣服,难不成穿黑色去做客?怕是要被陈敬的妈妈抬着扫帚打出来。

万均修看孟新辞半天没出来,摁着操纵杆进去,看到他已经脱了上衣正在衣柜面前发愣。

他笑笑,伸手指了一下衣柜上面说:“你要不要穿那件卫衣呀?”

孟新辞闻言,顺着万均修的视线看上去,是一件红色的卫衣,上面印着抽象的涂鸦。

……

搞什么呀!

孟新辞苦笑不得,没忍住噗嗤笑了出来。从长那么大,他就没穿过颜色那么艳的衣服。倒不是他讨厌红色,他在上海租的房子里还有一盏橘红色的落地灯,像个小太阳一样非常可爱。

就是他觉得和他风格不太搭配,就像网上说的一样,他这个人面部表情实在寡淡,也就适合黑白灰。

这红色穿在他身上,像偷了别人衣服穿着一样。

“我穿啊?你见过我穿红色啦?”孟新辞拎着那件卫衣哭笑不得,憋着笑问万均修。

万均修想了想,确实没见过,不过买都买了,不穿浪费了。

他故作正经地说:“嗯,不然呢?多好看啊,你出去大街上看看,这可是什么联名款呢。”

孟新辞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,“我不要我不要,这我穿上去太难看了,我不行。”

“可我买了两件啊,你不穿我一个人穿更傻好吗?你二十多岁都不穿,我都快四十的人了我更不穿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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